四、评比步骤
1、在各分院值班点领取标兵寝室申请表
2、填写本寝室各成员的详细资料
3、由辅导员签字核实证明
4、由分院宿管会调查核实推选出十个候选标兵寝室的号码和宿舍照片(只需电子档,无须冲洗)送至学院宿管会
5、由学院宿管会进行再一次实地核实,选出校级的十二个标兵寝室
6、由分院宿管会进行再一次实地核实,在非校级候选寝室选出院级的十二个标兵寝室
7、名单评选完毕后进行公示,公示一周结束后统一由学校颁发奖金
五、奖金发放标准
院级标兵寝室奖金40元,校级标兵寝室奖金60元,对标兵寝室成员在校内进行宣传。
六、标兵寝室评选细则:
以宿舍为单位进行,各学院可分大一、大二、大三三组,根据参与评比的基本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宿舍,再依据以下细则计算出积分,根据排名来确定最终名单。
先根据宿舍所有成员的学习成绩计算出该宿舍成员的平均学习成绩,此为宿舍积分的基本分。其他各项具体如下:通过四级加2分,未通过不加分;获一等奖学金加3分,二等奖学金加2分,三等奖学金加1分;获“校级三好学生标兵”,“校级三好学生”加3分,“院级三好学生标兵”,“院级三好学生”,“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”,“校级优秀团员”,“校级优秀团干”加2分,其他荣誉称号加1分。以上各项也一律计算平均分。例如:一宿舍有四人,通过CET-4两人,则宿舍积分加1分。
*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4日到4月17日,在校内报名点领取自荐表,交表地点为校内报名点或北商铺216(19:00-20:30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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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竹叶野子 于 2008-4-14 15:23 编辑 ]